一、 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力用戶變電站, 配置不少于12名運行維護人員(下稱運維人員)。按四值 三班輪值制配備專職運維人員的,每班不少于3人。
二、35千伏電壓等級的電力用戶變(配)電站,配置 不少于6名運維人員。按三班輪值制配備專職運維人員 的,每班不少于2人。
三、10千伏電壓等級的電力用戶變(配)電站運維人 員配備:
(一)重要電力用戶
1.特級重要電力用戶
每班不少于3人且應滿足平均每個配電室每班1. 5人 的配置要求。按三班輪值制計算,一個配電室每班3人 不少于9人、兩個配電室每班3人不少于9人、三個配電 室每班5人不少于15人,依此類推。
2.一級重要電力用戶
每班不少于2人且應滿足平均每個配電室每班1人的 配置要求。按三班輪值制計算,一個配電室每班2人不 少于6人、兩個配電室每班2人不少于6人、三個配電室 每班3人不少于9人,依此類推。
3.二級重要用戶
單電源受電容量在630千伏安及以上或有高壓配電 室、或多電源受電的電力用戶變(配)電所應有專職運維 人員二十四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執行兩班輪值 制的不少于4人,實行三班輪值制的不少于6人。
(二)一般用戶
1.應有專職運維值班電工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
單電源受電容量在630千伏安及以下的電力用戶變 (配)電所,按本單位生產情況確定值班班次和配備運維 電工,每班不少于1人。操作時不少于2人。
2.采用箱式變電站、柱上配電變壓器供電的用戶, 可采取運行人員非現場值班方式。非現場值班的運行人 員負有與現場值班運行人員相同的工作職責,但可兼任 其他工作。非現場值班的運行人員在當班期間不得擅離 開本單位,并應配備保證呼叫的聯絡工具。
3.因重要活動或重要時間段,要求確保安全供電的 臨時性重要用戶必須實行不少于2人值班。
四、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力用戶變電站(配 電室),如屬委托其他公司管理的用戶,托管公司按照 平均每個電力用戶變電站(配電室)運維人員不少于 1.5人(操作時需要2個人),2個電力用戶不少于3人,
3個電力用戶不少于5人,依此類推。
變電站(配電室)屬無人值班的電力用戶,應向轄區 供電單位提供該建設項目批復及設計審查文件并取得書 面證明材料。
五、 本意見適用于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專變 用戶。國家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六、 本意見中采用的名詞定義見附錄。
七、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附錄:名詞定義
一、 特級重要用戶,是指在管理國家事務中具有特 別重要作用,中斷供電將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電力用 戶。
二、一級重要用戶,是指中斷供電將可能產生下列 后果之一的:
(一)直接引發人身傷亡的;
(二)造成嚴重污染環境的;
(三)發生中毒、泄露、透水、爆炸或火災的;
(四) 造成重大政治影響的;
(五) 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六)造成較大范圍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
三、二級重要用戶,是指中斷供電將可能產生下列 后果之一的:
(一)造成較大環境污染的;
(二)造成較大政治影響的;
(三) 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四)造成一定范圍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 臨時性重要電力用戶,是指需要臨時特殊供電 保障的電力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