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局管理年及創先工作需要,為建立規范的運作流 程體系,切實推動局制度群建設,按照制度群管理辦法的 要求,特將本制度納入制度群編碼管理,形成局有效制 度。現予印發實施,請認真貫徹執行。原《35kV及以上用 戶配電工程驗收、投運管理制度》(ZHGD/MR/2008/1)廢 止。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供電工程驗收規定通知
廣東電網公員珠海供電局辦公室 2008年11月26日印發
35kV及以上用戶配電工程
驗收、投運管理規定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對35kV及以上用戶工程驗收、投運的過程控 制,確保用戶工程的施工質量,確保啟動送電符合國家、 行業有關規范、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用戶投資新建或改造的35kV及以上電氣安裝工 程的竣工驗收和啟動投運過程。
2術語和定義
2.1 35kV及以上"用戶工程:指用戶投資新建或改造的 35kV及以上電氣安裝工程,包含珠海供電局所屬的變電 站內用戶擴建間隔設備(包括高壓設備、繼電保護和二次 設備、自動化和通訊設備、計量裝置),珠海供電局所屬 輸電線路因用戶T接引起的線路改造部分,用戶建設的高 壓線路(電纜或架空)、用戶變電站內高壓設備(35kV及 以上)、繼電保護和二次裝置、計量裝置等。
2.2竣工驗收:指用戶工程總體竣工后的工程査驗。
2.3啟動投運:指用戶工程竣工驗收接入電網送電。
3職責
3.1市場及客戶服務部:負責用戶工程驗收、投運的全過 程組織和協調,具體負責驗收資料的接收、查驗和傳遞, 用戶投運申請的接受、審核和傳遞,通知用戶投運日期, 組織現場査驗計量裝置,用戶工程竣工資料的存檔和信息 錄入,根據需要參與用戶設備的驗收,負責組織供用電合 同的談判和簽訂,負責確認用戶完備相關的用電手續。
3.2生技部:負責用戶工程驗收的內部組織、協調工作, 出具內部驗收結論,根據需要參與用戶變電站的設備驗 收。
3.3調度中心:負責繼電保護和啟動方案的審核,并網協 議談判,用戶變電站運行人員的電網調度規程考試,負責 對局屬變電站站內新安裝設備的通訊和自動化專業驗收, 負責調度管轄范圍設備啟動指揮工作,根據需要參與用戶 變電站的設備驗收。
3.4變電部、斗門供電局、輸電部、市郊公司、配電部: 配合所管轄珠海供電局變電站新安裝設備的驗收和啟動配 合,負責變電站或線路運行規程的修編。
3.5施工單位:負責用戶工程質量自檢、繼保定值計算所 需資料和竣工驗收資料的報送,協助現場驗收和組織現場 啟動投運工作,編制和傳送新設備啟動方案。
3.6用戶:保證在用戶變電站具有經珠海供電局電網知識 考試合格的運行人員,負責用戶資產的設備維護、維修和 試驗,組織成立啟動驗收委員會,組織編寫啟動方案和啟 動申請。
4管理內容與方法
4.1資料查驗
4. 1. 1竣工驗收資料查驗
35kV及以上用戶配電工程在竣工驗收前應備齊以下資 料提交,市場及客戶服務部負責査驗資料是否齊全。
(1) 施工單位施工資格證書(復印件);
(2) 用戶工程竣工報驗表(施工單位蓋章);
(3) 設備產品說明書(未在珠海電網運行的電氣設備 應提供“兩部鑒定證書”或國家經貿委推薦產品目錄);
(4) 3份竣工圖蘊,其中包含:供電方案審批表、施工 圖審核批復書(原件)、電氣設備試驗報告、繼保定值單 和調試報告(原件)、竣工圖(蓋竣工章藍圖);
(5) 運行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制度;
(6) 高壓設備移交意向書
(7) 用戶簽署完畢的供用電合同書。
4.1.2投運手續和資料查驗
調度中心負責查驗投運前應辦理的手續和資料,具體 資料要求如下。
(1)經審核和批準的啟動方案(市場及客戶服務部提 供);
(2)繼電保護定值應完整且設備內設置正確(調度中
心負責);
(3) 珠海供電局出具的驗收合格結論(市場及客戶服 務部轉交生技部的驗收結論);
(4) 珠海供電局調度中心已確定了啟動時間(調度中 心負責);
(5) 已簽訂了設備并網協議(調度中心負責);
(6) 已簽訂了供用電合同(市場及客戶服務部提供復 印件);
(7) 已具備了電網調度規程考試合格的運行人員(調 度中心負責)。
4.2驗收、投運流程
35kV及以上用戶配電工程驗收、投運流程參見流程圖 (附錄1) 0流程圖與文字說明不符的,以文字說明為 準。
4. 3驗收規定
4. 3. 1施工單位廖提前10天提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資料和 啟動方案給市場芨客戶服務部(其中珠海供電局變電站內 設備資料三套),由市場及客戶服務部負責按第4. 1.1條 要求查驗,如未滿足要求,則不將資料移交生技部安排驗 收。
4.3.2用戶應成立相應的驗收啟動委員會,.由業主人員擔 任主任,其他相關人員由業主、施工單位和我局的市場及 客戶服務部協商確定“
4. 3. 3珠海供電局根據情況安排人員參與工程的竣工驗 收。
(1) 局屬變電站內安裝的設備由生技部組織相應的驗 收;
(2) 所涉及的所有計量裝置由市場及客戶服務部負責 組織驗收并出具結論;
(3) 用戶側變電站、線路的驗收由市場及客戶服務部 組織、協調,生技部負責安排我局參與驗收單位,其中 110kV設備由變電部實施驗收,10kV設備由屬地配電部門 負責驗收,驗收意見交生技部匯總。
4. 3.4若驗收不合格,市場部應及時通知用戶進行相應的 整改工作,用戶在提交書面的整改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進 行整改內容的復查工作。
4. 3. 5 I程的現場驗收時間為10天,生技部負責岀具內部 的總體驗收結論并交給市場及客戶服務部。
4. 3.6竣工資料由生技部負責分發。
4.4投運規定
4. 4. 1用戶接到市場及客戶服務部的驗收合格意見后,向 市場及客戶服務部申請啟動,市場及客戶服務部簽署意見 后交調度中心確定啟動時間,用戶接到啟動申請批復后安 排啟動事宜,如不具備啟動條件,調度中心應在5天內將 原因注明并將啟動申請返回市場及客戶服務部。
4. 4. 2施工單位應提前30天向運行單位提交繼保定值單和 計算所需資料,在資料齊全情況下,珠海供電局在20天內 出具定值審核意見。
4. 4.3用戶應盡早安排變電站運行人員的調度、運行知識 考試,用戶變電站配備考試合格的運行人員是調度中心安 排啟動的前提條件。
4. 4.4啟動前用戶必須與珠海供電局(調度中心負責)簽 訂并網協議和供用電合同(市場及客戶服務部負責)。
4. 4.5啟動投運前,施工單位啟動負責人應根據啟動方案 制定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按調度命令組織 現場啟動工作。
4. 4.6審核后的啟動方案由市場及客戶服務部返回用戶或 施工單位,經驗收啟動委員會主任批準后送市場及客戶服 務部交生技部分發,調度中心負責通知相關運行部門具體 的啟動時間,相關運行部門安排人員和相關啟動工作。
4. 4.7調度中心負責將設備正式啟動時間的書面資料在設 備啟動后2個工作日內傳遞至市場部,市場部應根據此時 間及時安排計費的相關工作。
4.5特殊規定
4.5.1如是停電接入、驗收和送電需要連續進行的工程, 調度中心應在安排停電計劃前查驗第4. 1. 1條的第1、2、
5、 6、7款內容是否已完成,否則不安排停電接入和啟動 工作,如有特殊原因在未滿足上述要求情況需要停電接入 的,需有市場部的書面通知。
4. 5. 2若根據政府文件要求35kV及以上用戶住宅小區工程 建成后全部移交的,由生技部按照珠海供電局基建驗收規 定組織驗收,市場及客戶服務部負責與用戶的協調工作。
5附則
5.1本規定由珠海供電局生技部負責解釋。
5.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35kV及以上用戶配 電工程驗收、投運管理制度》(ZHGD/MR/2008/1)作廢。
6附則
附錄
6.1 35kV及以上用戶配電工程驗收、投運流程圖